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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紀略碑記

圖片說明

 

平臺紀略碑記〉:

 

臺灣遠在海表[1],昔皆土番、流民雜處,未有所屬。及明季[2]時,紅彝[3]始有築城,與內地私相貿易。後鄭成功攻佔,龔踞四世。歲癸亥[4],余躬承天討;澎湖一戰,偽[5]軍全沒,勢逼請降。余仰體皇上好生之仁[6],以八月望日[7]直進鹿耳門、赤嵌泊艦,整旅登岸受降;市不易肆[8],雞犬不驚。乃下令曰:「今者,提師跨海,要在平定安集。納款[9]而後,臺人即吾人;有犯民間一絲一枲[10]者,法無赦」。士無亂行,民不知兵。乃禮遣降王入京,散其難民盡歸故里,各偽官兵載入內[11]地安插。公事勾當[12],遂以子月[13]班師[14]。奏請於朝,為置郡一、縣三[15];分水陸要地,設官兵以戍之;賦稅題減其半。夫炎徼[16]僻壤,職方[17]不載;天威遐播,遂入版圖。推恩陶俗,銷兵氣以光文治,端[18]有望於官斯土者。是不可以無記。 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太子少保[19]內大臣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解賜御衣龍袍、褒錫詩章、兼管福建水師提督事務施琅[20]立。

 

[1] 海外的地方。

[2] 晚明。

[3] 指荷蘭人。荷蘭人治臺時期為西元1624 年到1662年。在臺期間,共興建了市鎮、城堡、堡壘、商館、教堂、學校等各類建築物。主要有:赤崁普羅民遮城、熱蘭遮城等,又以熱蘭遮城為貿易及統治中心。

[4]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

[5] 不合法的。

[6] 愛惜生命,不嗜殺戮的仁德。

[7] 十五日。

[8] 指市集的商鋪仍正常營業,未受軍隊兵卒干擾。肆,店肆,商鋪。

[9] 向敵人輸誠降服,投降歸順。

[10] 一絲一毫,形容極微細小。枲,讀如ㄒㄧ ˇ,不結子實的大麻。其莖皮纖維可織夏布。

[11] 按臺灣記憶版本作「納」,比對臺灣南部碑文集成,應當為「內」。

[12] 擔當、料理事務。

[13] 十一月。

[14] 把軍隊調回來,或指出征的軍隊勝利歸來。

[15] 即一府三縣。一府為福建省台灣府;三縣即諸羅縣、臺灣縣與鳳山縣。

[16] 南方邊遠之地。

[17] 職官名。《周禮》夏官有職方氏,掌天下之地圖,主四方之職貢。這裡指台灣地處偏遠,連職方氏的地圖都沒有記載。

[18] 端賴,都賴、全靠。

[19] 職官名。晉時所置,太子老師之一。

[20] 清代軍事將領。以大軍征服澎湖,迫使鄭氏降清。原名郎,字尊侯,號琢公,福建晉江人。臺灣降後,以功封靖海侯,授靖海將軍,仍為福建水師提督。

 

碑文翻譯:

 

臺灣遠在海外,過去都是當地原住民、流亡的人聚居之地,沒有所屬的國家。到了明朝末年時,荷蘭人開始築城,與中國本地人民私下相互貿易。後來鄭成功攻佔台灣,強勢的佔據了四代。康熙五十二年(1713),我親自奉皇帝命令討伐;澎湖一戰,明鄭反叛軍隊全沒,因為情勢緊迫而請求投降。我敬重的體察皇上愛惜萬物的仁德,在八月十五日直接進入鹿耳門、在赤嵌樓停靠艦隊,整頓軍旅,登岸接受明鄭的投降;市集的商鋪照常營業,雞犬不受驚擾。於是下令說:「今日,帶領軍隊跨海而來,主要為了平息動亂、安定聚合。投降歸順後,臺灣人就是我們的人;只要有稍微侵犯民間的人,依法絕不寬貸」。讀書人沒有失序的行為,民眾不知軍隊造訪。於是依禮制遣送降王鄭克塽入京,分散難民盡量回故鄉,各個反叛政權的官兵帶回內地安排於各處。公共事務做了處理,隨後於十一月凱旋而歸。上奏請示於朝廷,為台灣設置一個郡、三個縣;分設海上與陸上的軍事要地,派官兵戍守於此;並提出賦稅減半。在我國南方偏遠的台灣,連歷代職方氏的地圖都沒記載過;因為天子的神威遠播,於是納入版圖。廣布恩惠來陶冶民風,削弱戰爭的氣氛以發揚文教的治理,端賴在這裡當官的人們。這件事是不可以沒有紀錄的。康熙二十四年(1685)一月,太子少保內大臣、獲特封世襲爵位靖海將軍靖海侯、並得皇上親自脫下的御衣龍袍、賜與褒揚的詩文、兼管理福建水師提督事務施琅立。

 

 

圖資訊:

 

 

 

 

資料來源:

 

  1. [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2. 劉澤民主編,〈契文解字〉。(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出版)
  3. [台灣大百科全書]: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515
  4. [台中施氏宗親會]:http://www.tcshih.org/piecescontent.php?pieces_id=16
  5. [國家圖書館 臺灣記憶]:https://tm.ncl.edu.tw/article?u=014_002_0000007221

 

註釋|翻譯:遲柏恩

審閱|修訂:楊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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