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捐租稅充為祭祀費用碑記〉:
蓋聞發心為菩提之根本[1],義舉乃道德之善果。緣於朴子街[2]配天宮[3]住持林振沛[4]愿將勤勞儉用有餘缽資[5],用為置買東石郡朴子街畑[6],土名双溪口[7],圖二号,合計壹甲八分七厘六毛;[8]除外一畔伸[9]九分三厘八毛,其界限、租稅契載明白。茲因本寺齋粮缺乏,祭祀不敷,愿將此款交本寺經理、職事[10]稽查掌管,以外人等不得匿存私售,以及藉端生蝆[11]。如有徇情弊端、串通盜賣者,經理、職事同住持察出,則速就辦,以杜覬覦、永垂不朽。特勒碑誌,仰各職事竭力恪守,不得陽奉陰違,切須立石。土地表示:朴子街双溪口六六八、六六八番[12],一田九分弍厘六毫七絲[13],持分[14]實額。大正十四年(1925)歲次乙丑暮春吉置。
[1]菩提為梵語(bodhi)的音譯,指佛教最高的覺悟,從汙染迷惑中體悟四聖諦。
[2]日治時期之地名,隸屬於台南州東石郡,今為嘉義縣朴子市的一部分。
[3]傳說於康熙二十六年間,於朴子溪南岸以「樸樹宮」為宮號建廟,於康熙五十四年間全面改建中殿及拜殿。乾隆末年,奉諭旨敕賜「配天宮」,永誌榮耀。從此,改稱「配天宮」。
[4]為配天宮的首任住持,亦是力保配天宮免於遭日軍破壞的重要人物。
[5]缽資,指化緣得來的資金。
[6]即旱地。
[7]於今嘉義縣朴子市雙溪里。
[8]甲,台灣地區計算土地的基準單位,約等於0.96992公頃。分,台灣地區計算土地的單位,為甲的十分之一。厘,台灣地區計算土地的單位,為甲的百分之一。毛,台灣地區計算土地的單位,為甲的千分之一。
[9]閩南語用法,指剩餘,同「賰」。
[10]指掌管事務或是職司事務的稱號。
[11]蝆,讀若「ㄇㄧˇ」,指米殼中的小蟲。疑似為「釁」的簡寫「衅」的錯字,根據文意推測,原句應為藉端生衅,指假借事由無故挑起爭端。
[12]街區號碼。
[13]台灣地區計算土地的單位,為甲的萬分之一。
[14]擁有同一土地所有權的人進行比例分配。
碑文翻譯:
我聽說發下願心是開悟的根本,正義的舉動是道德的善果。因此,朴子街配天宮的住持林振沛願意將自己勤奮節儉儲存化緣得到的資金,用來買下東石郡朴子街區的旱地,俗稱雙溪口,地圖編號共二筆,合計面積一甲八分七厘六毛,除了溪畔外的面積九分三厘八毛之外,土地的界線以及租稅都詳細的記載在契約中。由於本寺供給僧侶的食糧短缺,祭祀費用也不足,因此願意將這財產交給寺方的經理及職事人員來稽查、掌管,別的人員都不得——私自隱瞞、買賣,或是藉機挑起事端。如果有人循私舞弊,和別人串通盜賣土地,經理、職事和住持發現後,則應盡快移送法辦,防止有人覬覦土地,使得這件事能夠永遠流傳下去。因此特別刻寫碑文,由衷希望各個職事人員盡力遵守,不能陽奉陰違,務必盡快立好石碑。土地細節詳示如下:位於朴子街雙溪口六六八、六六八號,這塊田面積共九分二厘六毫七絲,以上是共同的土地額度。此碑立於大正十四年(1925)歲次乙丑暮春。
參考資料:
1.〔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https://tm.ncl.edu.tw/article?u=014_002_0000039109)
2.〔法鼓全集數位隨身版〕:https://ddc.shengyen.org/mobile/text/10-11/23.php
3.〔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4.〔教育部閩南語常用詞典〕: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result_detail.jsp?source=1&in_idx=10u1&n_no=3769&curpage=0&sample=%E5%9D%B5&radiobutton=0&querytarget=0&limit=1&pagenum=0&rowcount=0
5.〔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https://www.7stareco.org.tw/
6.劉澤民主編,《契文解字》。(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出版)
註釋|翻譯:遲柏恩、陳宥螢、朱泓睿
審閱|修訂:楊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