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天后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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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天后宮記〉:

 

枕山襟海,屹鹿津[1]西北隅,規模宏敞,金碧輝煌,有天后新宮[2]焉。昉[3]於乾隆丁未歲(1787),為公中堂福[4]請帑營建,迄今已垂五十年。前以廊廡[5]未張,有汪公楠[6]來蒞斯土,偕鄉紳林君文濬[7]增飾之;制遂以備,貌復以新。月異歲遷,地濱於海,氛氣[8]易侵;曾幾何時,又覺粉堊漫漶、瓦瓴參差,[9]觀者咸欹傾[10]是嘆。舊司馬王公蘭佩[11]暨遊府溫公兆鳳[12]慨然議興修,首捐倡;士商為之樂趨,因舉職員[13]王君景福董其事。王君者,鄉里善士,素尚義急公。是役也,鳩匠經營,縻[14]金錢千倍有奇。以道光癸巳[15](1833)夏四月興工,至甲午(1834)孟冬日工程告竣。事蕆,[16]請記於于,余念自下車[17]以來,雖簿書鞅掌,[18]而於茲役贊襄,[19]每嘗夙夜廑念,[20]欲觀厥成。今迺一旦煥新,視其琱楹繡桷,[21]則飛虬棟而舞盤螭;[22]觀其瓊級瑤臺,則駕虹梁而曳文杏。[23]而且淨界祇園[24],其殿後整潔,則極花卉之鮮明,鶴汀鳧渚;[25]其廳前拱翠,則窮島嶼之縈迴,[26]藻繪重施。以今視昔,較公中堂之營建,汪、林之增飾,其宏敞輝煌,斯即後觀不廢,詎必無侈[27]前人哉!既嘉王、溫二公之好義,能襄盛舉,以媲美於前,而又喜王君之竭誠,能勤勞不怠,故得相與有成也,於是乎書。若夫神靈之赫奕,與創制之顯庸,[28]崇德報功,前人固已道之詳矣,茲又何贅。福建金門總鎮府竇[29]捐銀貳拾員、艋舺參府前鹿遊府溫捐銀壹佰員、前任臺灣府王[30]捐銀伍拾員、鹿港海防分府陳[31]捐銀壹佰員、鹿港副總府劉[32]捐銀壹佰員、前鹿港海防分府王捐銀伍拾員、陞鹿港分府彰化縣李[33]捐銀伍拾員、廳署職員王秉仁捐銀伍拾員、北路協鎮府葉[34]捐銀貳拾員、泉郊金長順捐銀壹佰陸拾員、廈郊金振順捐銀陸拾大員、金瑞勝船捐銀肆拾大員、泉廈郊行保[35]合捐銀參拾員、林日茂[36]捐銀貳拾伍大員、廳署林仕元捐銀貳拾員、文口書[37]施明坊捐銀貳拾員、布郊金振萬捐銀壹拾伍員、糖郊金永興捐銀壹拾員、染郊金合順捐銀壹拾大員、𥴊郊金長興捐銀壹拾大員、監生紀廷禧捐銀壹拾大員、文口書施明番捐銀拾員、武口書喜捐銀拾大員、彰倉書[38]倪景文捐銀拾員、油郊金洪福捐銀捌大員、南郊金進益捐銀伍大員、口館施疊世捐銀肆大員。泉廈大小商漁船戶計捐銀壹仟零玖拾陸員,諸船牌各載登匾上。總收捐題洋銀貳仟零玖拾參員。賜進士出身臺灣噶瑪蘭通判署鹿港海防同知陳盛韶敬撰并書。總理工務職員王景福暨董事施錫杯、施迎禧仝勒石。道光十四年歲次甲午冬十月穀旦[39]立。

 

[1] 鹿津,即鹿港。

[2] 即新祖宮,位於今彰化縣鹿港鎮洛津里。清乾隆五十一年,因林爽文事件,福康安率勁旅十餘萬來台,途中遇上風,求媽祖保佑而順利登陸鹿港,平定林爽文之舉事,為了感念媽祖恩澤保佑,由乾隆帝敕建之廟宇,奉天上聖母神像入祀,因鹿港已有天后宮,於是官方新建的天后宮便稱「新媽祖宮」,簡稱新祖宮。

[3] 昉,開始。

[4] 即福康安。中堂,指明清以後內閣大學士,即宰相別稱。

[5] 廊廡:堂前東西兩側的廂房

[6] 指汪楠,清代臺灣府知府,為清代知府衙門的主管。

[7] 林文浚,為鹿港八郊之首日茂行的經營者也是鹿港開發過程中重要商業社團「泉郊」首富。

[8] 氛氣,塵煙。

[9] 瓦瓴,如羽毛般排列的瓦片。

[10] 歪斜傾倒。欹,讀若:「ㄧ」。

[11] 即王蘭佩,為臺灣府北路理番鹿仔港海防捕盜同知,道光九年署任,其官階為正五品,負責稽查港口船隻出入事務。

[12] 即溫兆鳳,任臺灣水師協標左營游擊。

[13] 職員,只透過捐納取官職銜,或者因功議敘而有官職銜的人;或是具有虛銜者的自稱。

[14] 耗費,縻,讀若:「ㄇㄧˊ」。

[15] 原資料來源處「台灣記憶」標示為「癸已」,應為「癸巳」。

[16] 指事情已經完全解決,蕆,讀若:「ㄔㄢˇ」。

[17] 下車,指官吏剛到任。

[18] 鞅掌,煩勞、忙碌。

[19] 贊襄,輔導、協助。

[20] 原資料來源處「台灣記憶」標示為「廑意」,應為「廑念」,指殷切盼念。

[21] 琱楹,刻繪文采的屋柱。桷:方形的屋椽。

[22] 指蟠虯紋與蟠螭紋,皆為柱子上的龍形紋飾。

[23] 指以文杏所搭建的木樑,虹梁指有弧度如虹的樑木。與註22同化用俞蛟《春明叢說》,〈西峰活佛記〉:「飛虯棟而舞蟠螭,駕虹梁而曳文杏」。

[24] 祇園,此指清淨道場

[25] 白鶴、野鴨所棲息的沙洲或水岸。鳧,讀若:「ㄈㄨˊ」。

[26] 縈迴,曲折迴繞。與註25同化用王勃〈滕王閣序〉:「鶴汀鳧渚,窮島嶼之縈廻。」

[27] 浪費。化用韓愈〈新修滕王閣記〉:「無侈前人,無廢後觀。」

[28] 明顯的功勞

[29] 竇振彪,道光十一年任金門鎮總兵。

[30] 指王衍慶,道光九年署臺灣府知府。

[31] 指陳盛韶。字曉亭,又名賡飈,號澧溪。歷任福建建陽、古田、仙遊、詔安知縣,興糧廳、葛瑪蘭通判,邵軍、雲霄、鹿港廳同知。

[32] 劉光彩,任福建臺協水師左營鹿港副總府。

[33] 指彰化縣知縣李廷璧。

[34] 指臺灣北路協副將葉長春。臺灣北路協,為掌管臺灣臺灣府城(今臺南)以北的軍事機構。

[35] 指的是清代乾隆朝以後採行於廣州十三行洋商與外國商人之間的一種保商制度。

[36] 即鹿港日茂行。

[37] 清代從事島外直接貿易時,官方會設立文、武口和口書查驗船隻。

[38] 倉書,紀錄、掌管穀倉存穀收放之職官。

[39] 好日子。

 

 

碑文翻譯:

 

倚山面海,屹立於鹿港的西北角,有座規模宏大,金碧輝煌的新祖宮。自從乾隆五十四年,公中堂福康安申請公款建造,至今已過五十年。之前東西兩側的廂房尚未設置,爾後汪楠來到這裡,偕同地方仕紳林文濬一同修繕與裝飾廟宇,規模逐漸完備,廟貌翻新。但隨著時間推移,由於地處海濱,容易受到塵煙侵蝕。不久之後,又覺得粉塵瀰漫,屋瓦也雜亂不齊,看到的人都對於廟宇的傾頹感到嘆息。前任司馬王蘭佩和鹿港遊擊溫兆鳳爽快地提出重修一事,率先捐出第一筆捐款來提倡。士民和商人因此也樂於參與。於是舉派職員王景福主導這件事,他是鄉里中的樂善好施人士,一向急公好義。重修一事,招募工匠建造,耗費千倍之多的費用。於道光十三年四月夏季開工,至十四年初冬工程結束。工程完成後,有人請我寫一篇碑記,我想到自從上任以來,雖然事務繁忙,但對於協助重修一事,我時時刻刻心繫於此,期盼可以看到告成的樣子。現在廟貌煥然一新,看那刻繪精美的柱子,上方的飛龍盤螭紋飾栩栩如生。看那裝飾華麗的樓梯及高台,樑柱微拱如虹的弧度,皆以高級木材所建。而且神明所在之處,其後殿乾淨整潔,有鮮明的百花齊放,水鳥休憩。其廳前綠意盎然,一覽蜿蜒曲折的海岸線,重新彩繪裝飾。對比昔日,比起福康安的興建、汪楠、林文濬的增修,如今的廟宇更加宏偉輝煌,這大概就是不妨礙後人觀賞,豈難道一定不會超越前人之成就嗎?我既讚賞王蘭佩和溫兆鳳的急公好義,協助重修之盛事,使廟貌可以媲美從前的樣子,又樂意見到王景福竭盡誠心,勤勞不懈怠,所以才能一同順利完成修建一事,因此把事情經過記載下來。至於神明顯赫的威靈,與創建廟宇的顯著功績,尊崇有德、酬報有功之人,前人已經詳細記錄了,就不必多加贅述。

福建金門總鎮府竇振彪捐銀兩二十元、艋舺參府前鹿遊府溫兆鳳捐銀兩一百元、前任臺灣府知府王衍慶捐銀兩五十元、鹿港海防分府陳盛韶捐銀兩一百元、鹿港副總府劉光彩捐銀兩一百元、前任鹿港海防分府王蘭佩捐銀兩五十元、陞授鹿港分府彰化縣知縣李廷璧捐銀兩五十元、廳署職員王秉仁捐銀兩五十元、北路協鎮府葉長春捐銀兩二十元、泉郊金長順捐銀兩一百六十元、廈郊金振順捐銀兩六十大元、金瑞勝船捐銀兩四十大元、泉廈郊行保合捐銀兩三十元、林日茂捐銀兩二十五大元、廳署林仕元捐銀兩二十元、文口書施明坊捐銀兩二十元、布郊金振萬捐銀兩十五元、糖郊金永興捐銀兩十元、染郊金合順捐銀兩十大元、𥴊郊金長興捐銀兩十大元、監生紀廷禧捐銀兩十大元、文口書施明番捐銀兩十元、武口書喜捐銀兩十大元、彰倉書倪景文捐銀兩十元、油郊金洪福捐銀兩八大元、南郊金進益捐銀兩五大元、口館施疊世捐銀兩四大元。泉廈大小商漁船戶總計捐銀兩一千零九十六元,這些捐款船戶的牌名都有記載於牌匾之上。總共收取捐款洋銀兩千零九十三元。賜進士出身、臺灣噶瑪蘭通判署、鹿港海防同知陳盛韶恭敬撰寫此書。總理工務職員王景福與董事施錫杯、施迎禧一同刻於石碑。道光十四年冬十月吉日立。

 

 

地圖資訊: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
  2. [國家圖書館 臺灣記憶]:https://tm.ncl.edu.tw/article?u=014_002_0000007397&lang=chn
  3. [清季職官表查詢系統]:http://ssop.digital.ntu.edu.tw/index.php
  4. 〔古文觀止〕:https://www.rthk.hk/chiculture/chilit/dy04_0102.htm
  5. 〔台灣宗教文化地圖〕:https://www.taiwangods.com/html/cultural/3_0011.aspx?i=260
  6. 林玉茹,〈由私口到小口:晚清臺灣地域性港口對外貿易的開放〉,收入林玉茹 編,《比較視野下的臺灣商業傳統》,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2,頁135–167。
  7. 邱澎生,〈會館、公所與郊之比較:由商人公產檢視清代中國市場制度的多樣性〉,收入林玉茹編,《比較視野下的臺灣商業傳統》,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2,頁267–313。
  8. 劉澤民主編,〈契文解字〉。(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出版)。

 

 

 

 

註釋|翻譯:遲柏恩、陳宥螢、蔡正乙

審閱|修訂:楊玉君